可以说,新办法的修改符合7个月前颁布的新《职业病防治法》。对减轻建设单位负担、提速新项目审批确实有帮助。
新办法对两期报告与防护设施设计内容的要求大同小异。今晚笔者想围绕新办法的预评价报告的撰写提出个人看法,供各位思考。
先谈预评价报告撰写的现状。现在的预评价报告与其他两个技术文档一样,存在明显的八股文现象,臃肿;重重复复;有用的内容不多;针对性不强。
最大的不足就是类比方法被各级专家捧若神明。一个非常简单的传统的建设项目,如风力发电、印刷厂、加油站、服装厂、电子厂、打石场等等,都是成熟了的不能再熟了的工艺,对其存在的有害因素大家一清二楚。有些服务机构采取类比以外的方法予以识别和分析,总是被枪毙。尤其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目前的资质认可办法模拟报告、现场考核报告,明明利用工程分析、现有书籍、公开发表的文章、专业实践等方法,闭着眼睛就能识别出有害因素,硬是活生生的要求做假类比材料。让外围人感觉职业卫生服务从一开始就引导专业人员作假。大家试想想,有这个必要吗?理想的类比,应该是原辅料、生产设备、工艺、规模相似,工人的工作内容巡检路线停留时间等工作日写实相似,不仅仅是一天两天相似,而且要365天N年相似,因为原辅料、产品规模不停的在因为订单在变,谁能保证其相似性呢?个人防护用品与管理制度也要相似,还有应急救援等。只有这么多相似,才能说明新建项目所采取做法的可行性。因此,笔者强烈建议以后的技术导则,不要再把类比作为主要方法。
其次是要求在类比阶段,必须分析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理想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许有防护设施内容,但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的可研报告是没有这部分的,或者内容不全的。建设单位认为后面的防护设施设计会有这部分内容,如果在可研阶段有防护设施配置,就没必要设计了啊。大家怎么做呢?靠想象!想象!再想象。然后若有其事一样,进行合理性符合性分析。理想的做法应是着重于在建议章节提建议,根据工程分析与存在的有害因素的危害性程度,提出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计建议,供第二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参考。当然如果可研报告中有这部分,就应当进行分析评价了。
第三个是,现在的预评价报告要预测每一个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水平是否超过接触限值。客观情况下,一个预评价报告最多分析预测出发生哪些职业病及其发生职业病的风险有多大。我没见到过预评价报告这部分预测结果统计分析论文,但是我看到的是,预评价预测低于接触限值,控制效果评价又检出来超标,甚至还发生了职业病。因此,这个要求要降低,要降低到会发生哪些职业病和发生职业病的风险有多大,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也是非常优秀的预评价报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