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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强化职业健康工作
2017-01-23

      为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部署要求,烟台市采取措施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一、配套制度更加完善。重点建立完善了三项制度。一是提前告知制度。根据申报、检测、查体情况,制定了“职业卫生工作提醒函”制度,每月10日前定向发送提醒函,提前一个月告知企业做好检测、查体等工作。二是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将职业卫生工作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并推进,逐月予以通报。通过领导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加大问题隐患督办力度。三是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制度。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整治效果更为突出。突出抓好三大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一是金矿开采企业治理。全市74个金矿开采企业全部依法作出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改进生产工艺,共设置喷雾降尘装置451套,建立防尘降噪操作间85个,累计投资2200万元。二是石材加工行业整治。制定粉尘治理标准,创建27个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推广三个市区石材加工企业进园区做法,推动企业改进提高、转型升级。全市共有1590家企业实现关停或退城进园。三是木质家具制造及人造板生产企业整治。狠抓作业场所涂胶、喷漆和晾漆等职业危害严重环节的治理,关闭规模较小、不具备条件的企业29家。

  三、监管模式更富新意。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职业卫生分级监管新模式,即按照危害程度“高、低、微”将涉害单位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监管。一是A级单位。包括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结果超过接触限值以及近3年连续出现新发职业病例的用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执法检查。二是B级单位。包括未列入A级,并且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未超过接触限值但达到50%以上以及近3年来出现新发职业病例的用人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监督检查。三是C级单位。包括未列入A级和B级并且职业危害轻微的用人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