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无论大中小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必须担当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这也是新《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作第一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强化安全培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细化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值班值守应急联动机制,有效应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突发情况,才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如果企业不负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违法违规生产,就难以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
地方政府、安监部门,通过“四不两直”以暗查暗访为主对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固然重要。但是,检查只能控制企业生产的局部,有限时间段,很难管控企业生产作业全过程。如果企业不自主,不主动,无责任心非法组织带病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也是难以避免的。
为此,我们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放在企业,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重心放在企业。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让《安全生产法》在企业落地生根,要让企业总经理和每一个岗位员工都成为安全生产的忠实执行者和责任监督者,把一岗双责和齐抓共管落到实处,要走进一线,贴近岗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督导服务,提高隐患排查和治理效果,最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当然,说一千道一万,企业还是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当作头等大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深入抓、持久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