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定于12月上、中旬举办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12月取得《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形势与政策;
(二)法律法规解读;
(三)职业卫生标准;
(四)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技术;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
(六)职业病危害工程控制技术;
(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解读。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5年12月5日—8日(12月5日为报到时间)。
第二期:2015年12月9日—12日(12月9日为报到时间)。
第三期:2015年12月14日—17日(12月14日为报到时间)。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天丰路荣德路北段
福煌山庄(原:荣德山庄)
联 系 人:王 琴 13880969901
第三期:攀枝花市迤沙拉大道67号
攀钢集团劳研所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姜晓灵 18982338316
五、费用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200元/人/天)。
培训费、资料费600元/人。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附件1,含机构签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含机构签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件必须清晰),经所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统一报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健康工作部。
(二)参加培训人员在12月5日、12月9日、12月14日报到时须提交《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三)培训结束后将组织考试(开卷)。成绩合格者将在《四川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上填写培训记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司函(安健函【2012】76号)的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培训考试的,原证书自然失效。
(四)报名方式:本次培训须以派出机构名义集体报名。
七、联系人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职业健康处联系人:叶鑫
联系电话:028-86936365
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职业健康工作部联系人:张义章 13032819668
郭世蒙 18782976534
邮 箱:zyjkgzb@sina.com
联系电话:028-86522788(兼传真)
培训部联系人:蒋雪莉 18908070625
廖 璨 18602834025
联系电话:028-86522106(兼传真)
附件: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DOC]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报名回执)[DOC]
3.福煌山庄(原:荣德山庄)路线图[PDF]
4.本文件电子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