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贯法规,推动落实安全培训任务。一是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指导、服务。2016年全区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等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400余人次。
二是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安全培训实效。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别,引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服务,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满足不同企业培训需求。以企业安全管理协作组为平台,发掘企业培训资源,推动企业建立安全培训互助机制,发挥安全培训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增强企业自主培训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对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未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上岗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把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事故查处等相结合,推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