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成都市青羊区“三举措”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15-09-16

 一是彻底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及场所(临时储存点、疑似存放点、零散的小仓库等),进行拉网式逐一梳理排查、登记造册,普查登记率要达到100%,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挂空档,切实摸清底数和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棚户区、城中村、待拆迁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突出抓好溶解乙炔、氯碱、合成氨、甲醛生产,成品油、城市燃气经营(储存),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要采取上限处罚、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果断进行处置。对排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车站、隧道、商场、市场、高层建筑、娱乐场所、特种设备、建筑工地、地质灾害、医院等场所、部位、点位的基础数据信息及其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建档。

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上报工作责任制度,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制定本单位的隐患自查清单,扎实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及时填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切实做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对隐患集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长期“零填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故意漏报、瞒报、不报隐患问题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分级监控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强化基础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统计报送,建立完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基础信息和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实时更新调整相关信息数据,实现实时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