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安监〔2012〕252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并结合四川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级分类监管,现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安监[2011]314号)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也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前期预防,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各建设单位要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并应在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时,派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人员参加,因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不能参加的,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后,可委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并在省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省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州)级和县(市、区)级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规定由所在行政区域内设区的市(州)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将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设单位于2011年12月前,未依法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工作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对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视不同情况,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处于初步设计阶段的建设项目未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对于正在施工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补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对于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就投入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规定申请验收;对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就投入生产运行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如评价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不符合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停产整顿。自2012年1月起,建设单位未依法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工作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予以处理。
附件: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申 请 日 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由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中“职业病危害类别”栏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选择填写;职业病危害类别一般与较重的建设项目在“申请类别”栏选择备案,其他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选择“审核”。
四、申请书中“申报材料”栏的“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国有企业上一级单位、公司;其他类型的建设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本身。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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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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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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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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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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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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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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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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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投资概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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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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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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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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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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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类别 |
一般□ 较重□ 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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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备案□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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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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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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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份) □ 3.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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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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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其他相关材料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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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申 请 日 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由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中“申报材料”栏的“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国有企业上一级单位、公司;其他类型的建设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本身。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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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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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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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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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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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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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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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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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投资概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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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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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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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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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报告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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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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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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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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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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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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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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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份) □ 4.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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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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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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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他相关材料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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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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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申 请 日 期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由申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二、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申请书中“职业病危害类别”栏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结论选择填写;职业病危害类别一般的建设项目在“申请类别”栏选择备案,其他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选择“审核”。
四、申请书中“申报材料”栏的“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的公函”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及其所属独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指国有企业上一级单位、公司;其他类型的建设单位,其主管部门为建设单位本身。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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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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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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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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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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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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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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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概算(万元) |
其中:职业卫生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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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其中:职业卫生实际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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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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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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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或备案 |
报告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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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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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或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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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或备案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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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类别 |
一般□ 较重□ 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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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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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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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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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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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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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备案□ 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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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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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人数 |
男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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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 接触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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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前体检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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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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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忌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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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 |
受培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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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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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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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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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 管理措施 |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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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或指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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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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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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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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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公函 (2份) □ 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 □ 3.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2份) □ 4.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专篇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 □ 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 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份) □ 7. 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2份) □ 8.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 (2份) □ 9.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2份) □ 10. 其他相关材料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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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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