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3号《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下面简称安规)。去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下面简称职规)。这两个规划中都提到了职业病防治工作,便于大家理解,作者对这两个规范做一简单的比较。
正如规范名字一样,一个提到了是“十三五”规范;一个没提,只注明了年度范围2016-2020。两个规范结构都差不多。
安规有三处提到“职业健康”,主要内容还是讲传统概念上的安全。
安规有哪些地方提到了职业健康呢?
第一次与第二次提到的地方位于强化企业主题责任段落。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全面责任,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指南,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健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第三方评价制度以及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管理体系。
[这里虽然提到了职业健康,但是不是属于安全生产范畴?注册安全工程师包含了前段时间传说中的注册职业卫生评价师吗?]
专栏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重点 |
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制定工作,以及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 |
第三次提地方位于完善法律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段落。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并举的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加快制修订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和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事追究范围,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这里提到职业健康,以后会推动两部法律的融合吗?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与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会融合吗?信息量很大啊。]
安规有37处提到“职业病”三个字。
第一处:(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显著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生产总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第二处:
专栏3 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重点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新型煤化工、高铁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海洋石油、太阳能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防护距离、交通安全设施、个体防护装备、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职业病危害控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粉尘防爆、化工新工艺准入、油气输送管网建设与运行、风电建设与运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 |
第三到二十八处是专门一段落:(四)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1.夯实职业病危害防护基础。
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还是要普查]
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网络,构建职业病危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健全职业卫生信息监测和统计制度。[与职规类同]
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新提法]
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与职规类同,职业卫生检测规范是否也会有简化?]
加快职业病防治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与职规类同]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新提法]
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基本装备指导目录。[新提法]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与职规类同]
到2020年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与职规类同]
2.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
突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和控制,有效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与职规类同]
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与职规类同,风险评估迫在眉睫!]
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名录管理制度,依法限制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或淘汰退出。[新提法]
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与职规类同]
严格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与职规类同]
专栏9职业病危害治理重点 |
重点行业:矿山、化工、金属冶炼、陶瓷生产、耐火材料、电子制造。 重点作业:采掘、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电镀。 重点因素:煤(岩)尘、石棉尘、矽尘、苯、正己烷、二氯乙烷。 |
[与职规类同,也有新提法]
3.提高防治技术支撑水平。
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网络。[与职规类同]
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鉴别分析、人体损伤鉴定等基础性研究,研发推广典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与装备,加快培育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新提法]
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识别、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保障、职业病综合治疗和康复能力建设。[与职规类同,也有新提法,会出台采样评价策略?]
建设全国职业卫生大数据平台。[与职规类同]
建立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服务管理网络。[与职规类同]
第二十九处: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继续开展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制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装备发展指导目录,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安全科技成果评估和市场定价机制,建立市场主导的安全技术转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和孵化创新基地。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减少危险岗位人员数量和人员操作,到2020年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鼓励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建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协同创新联盟。
专栏10 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重点方向 |
煤矿重大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超大规模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及自动化控制;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预警;深海石油天然气安全开采;危险货物港口、化工园区多灾害耦合风险评估与防控;化工工艺装备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危险化学品火灾高效灭火材料及装备;在役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动态快速监测预警;危险化学品泄漏高灵敏快速检测;危险化学品水上应急处置技术;重点车辆危险驾驶行为辨识与干预;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与综合重建技术;高铁运行安全监测监控、防破坏和灾害预警;尘肺病与职业中毒防治;粉尘爆炸事故防控;高危作业场所人员安全行为自动识别;安全监管监察智能化。 |
第三十至三十五处:
(四)职业病危害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全国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检测详查。[与职规类同,有新意思]
实施以高危粉尘作业和高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与职规类同]
建设区域职业病危害防治平台。[与职规类同,有新意思]
完善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平台、省级职业病危害检测与物证分析实验室。[与职规类同,有新意思]
第三十六处:
(六)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在高危行业领域创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城市安全、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防控技术支撑基地。建设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创新研发基地和矿山物联网安全认证与检测平台。完善矿用产品安全准入验证分析中心实验室。建设具备宣传教育、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省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
第三十七处:
(三)强化政策保障。
完善工伤保险与工伤事故及职业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合理确立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的作用。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和应急救援人员因救援导致伤亡的人身保险保障、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探索研究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机制。